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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瓦提埃大学Université-de-Poitiers2009.jpg

機構設置

普瓦提埃大學是按照1984年1月26日通過的法國高等教育法進行組織和管理的。校長每5年選舉1次。首先在全校在職的教學-科研人員中選出行政理事會,科學研究理事會,大學教學與生活理事會,再由這些理事會共同選出校長。理事會的代表每4年選舉1次,但其中的學生代表2年更新1次。

校長出席理事會的會議,並負責執行理事會通過的重要決議。校長決定學校的財政預算,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全校教職工的人事權。

由校長提名,經3個理事會任命後產生數個副校長,協助校長管理教學、科研、對外交往等工作。學校的日常行政性事務工作由一個總秘書負責。

普瓦提埃大學現任校長是伊夫·讓 (Yves Jean) 先生。學校現有7位副校長,分別是分管行政理事會的副校長,分管大學教學與生活理事會的副校長,分管科學理事會的副校長,分管對外聯絡的副校長,分管後勤的副校長,分管國際合作與交流的副校長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校長。

行政理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制定學校的總的政策,特別是在決定學校大的工程項目或在大學和國家教育部簽訂計劃合同的時候發揮重要作用。行政理事會通過投票決定學校的預算,在學校的不同的分支機構中分配已經撥給學校的財產和經費,批准校長簽訂的協議和條約,且批准學校各個分支機構的條例。理事會下面有不同的委員會協助理事會的運作,這些委員會包括財產委員會,人事委員會和組織委員會。

普瓦提埃大學行政理事會有58個成員,其中46個是從學校內部選舉出來的,包括14個學生,12個來自校外的知名人士。

大學教學與生活理事會是諮詢機構,處理所有與教學和學生生活有關的問題。教學與生活理事會就基本教育和繼續教育的各方面向行政理事會提出建議:調查國家文憑授予的需要,檢查大學新的專業課程和大學文憑設立計劃,研究保證學生取得合法權益的措施,等等。它還鼓勵和幫助學生舉行各種文化、體育和社會活動。與支持教育、醫療和社會服務、校園生活和工作條件有關的問題都在它的工作範圍之內。

普瓦提埃大學教學與生活理事會由40人組成,其中36人是從學校內部選舉出來的,4個來自校外的知名人士。

科學研究理事會就學校的科研政策、科技文獻、科研經費的分配向行政理事會提出建議。當有多個外部機構(地區的學校和科研機構),法國國家科學院或其他的科研機構,地區革新和成果轉化中心 (CRITT) 向學校提出請求時,它決定處理的優先權,以及制定每4年1次的科研合同。它的工作還有一個方面就是確保教學和科研不要脱節。科學研究理事會鼓勵和支持產生創新性的科研成果,幫助年青教師融入到課題組中。它通過舉行高水平的科研會議 (討論會、論壇等) 和出版等支持學校的科研工作。

普瓦提埃大學科學研究理事會由40人組成,其中36人是從學校內部選舉出來的,包括4名學生,4個來自校外的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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